民盟广安市委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职责。组织推动盟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政府实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发挥智力优势,就文化、教育、科技、经济以及其它方面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对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鼓励全市盟员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在开展智力支边、科技扶贫、社会办学等方面做实事、做好事,为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进言献策,多作贡献。
(三)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不断增强盟的活力,更好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五)参政议政工作。参加中共市委、市政府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及政协全委会等会议议题的调研,完成盟中央、盟省委安排的调研课题和市委、政府、政协安排的调研课题任务。
(六)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根据中央统战部要求,盟中央、省委安排部署,将继续深入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并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开展培训等工作。
(七)新盟员培训。负责对全市新盟员及入盟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工作。
(八)开展广渝民盟合作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重庆周边县区民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就广渝合作开展研讨,助推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发展。
(九)思想理论宣传工作。开展理论课题调研,召开全市民盟理论思想宣传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十)开展专委会工作及市政协民盟界别活动。教育科技、文体医卫、社会法律经济、老龄妇女工作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主要开展对盟省委和各区市县委有关专委会的协调联络工作和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市政协《关于新形势下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开展调研视察等界别活动。
二、部门概况
民盟广安市委设一级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民盟广安市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9.25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经费拨款收入39.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专项支出26.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盟广安市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盟市委及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盟市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盟市委及盟市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民盟广安市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5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思想理论宣传、政治交接、新盟员培训、各项会议、界别活动、专委会活动、直属基层组织活动、广渝合作等工作开展和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盟市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为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一)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民盟中、省公务督查、巡视检查、调研以及省市内外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方面开支。
(三)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
附件:民盟广安市委2015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