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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荣获“四川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13 16:37:00   作者:原创    点击量:

陈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5月出生,四川岳池人,大学本科文化。2005年10月转业到广安市民宗局工作至今。

一直以来,该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遵守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践行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之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场坚定,忠于职守,甘于担当民族和谐稳定的守护人

该同志牢固树立“民族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对于任何可能引发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和苗头,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和头脑上的清醒。2010年初,妥善圆满解决了来广务工新疆少数民族人员与城管执法部门发生纠纷事件。他与各区市县统战、民宗部门积极配合,与民族工作联络员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积极向来广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详细介绍广安的经济发展状况、风土人情和经营理念,从更大层面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截止目前,该同志成功化解广安市民族领域矛盾纠纷10余起,切实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二、认真学习,深钻业务,乐于担当民族政策传播人

陈武同志始终把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必修课,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重点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下基层宣讲活动及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组织汇编印制《民族基本知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明白纸》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全面开展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多途径、多层面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多次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开展丰富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并定期对全市100名民族工作联络、信息员进行培训。

三、深入调研,勤勉工作,善于担当少数民族群众知心人

该同志对全市1.1万余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干部及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人口数量、从业、流动情况。建立完善了少数民族信息库及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信息。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到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间,倾听他们对党和政府民族工作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把他们的利益作为最高追求,把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高度统一起来,重实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真情服务,扶贫解困,致力于当好少数民族群众暖心人

以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为己任,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抓好民族项目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项目资金,近年来,他争取落实少数民族项目24个,补助资金410万元,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饮水难、上学难等实际困难。二是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帮助“马氏牛肉”企业争取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贷款资金30万元。三是开展惠民帮扶活动。积极协调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将全市符合条件的1114名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所有因病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纳入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帮助347对符合条件的已婚夫妻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协调市区城管部门看望慰问来广务工的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帮助他们选择合理经营摊点7个。每年春节期间,还积极协助解决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返乡购票难问题,近年来,协调宗教场所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群众20余户,帮助解决4户少数民族无房户盖起了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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