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
关于公开遴选广安市统战信息中心
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统战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民建广安市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统战信息中心遴选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公益I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民建会员或无党派人士;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6周岁及以下;
6.在事业单位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报考人员需经本人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年龄和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6年1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7日-12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广安市统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地址: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委办公大楼211室)报名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26-2338703。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5日到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委办公大楼211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本次公开遴选。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
(三)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作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市委统战部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用人员,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到市统战信息中心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经研究确认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调动
根据试用情况,经市委统战部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6808。
附件:共广安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广安市统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