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建广安市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建市委职能简介
民建作为参政党主要肩负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主要职能。民建广安市委围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思想宣传教育、组织建设、机关建设等重点开展工作。
(二)民建市委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参政议政:巩固和拓展优势领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体系建设,发挥民建整体优势;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科学化水平;深化制度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和质量;优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推动我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二是社会服务:整合全市社会服务工作资源,切实做好全省民建组织进驻武胜基地牵头工作,协调联系民建四川省委在武胜县落实帮扶项目,将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做好武胜县白坪乡庙坝村的对口帮扶工作,跟踪落实公路硬化项目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
三是思想宣传教育: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自觉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四是组织建设:引导基层支部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丰富组织活动,着力解决组织活动质量不高,参与率不高,组织凝聚力不强的问题。推进华蓥市、武胜县民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建设并开办民建广安市委网站,创办《广安民建》会刊。
五是机关建设:继续加强“四型”机关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完善机关一系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干部服务大局、服务会员、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建市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建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建市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60.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建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60.87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建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6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万元,占50.7%;项目支出30万元,占4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建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87万元。收入均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建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3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实施车改后车改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1万元,占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万元,占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7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各类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活动的项目支出。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员培训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建市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民建市委2017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民建中央领导、民建省委领导开展调研走访及各地民建组织间工作交流的经费支出等。
(三)因车改,单位无公务车辆,主要采取租车方式,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较2016年减少1.3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市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民建市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9.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民建市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民建市委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民建市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8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及调研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党派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