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支持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广安市依法治市纲要》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统战部决定开展广安市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7月底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了《广安市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广安市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检查验收、跟踪问效工作。
二是制定创建规划。制定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三年规划(2019-2021),即2019年各区市县统战部推动辖区至少成功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示范点1个,2020年成功创建数量达到辖区宗教场所总数的20%以上,2021年成功创建数量达到辖区宗教场所总数的30%以上,以后每年按照辖区宗教场所总数的10%的比例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出台创建标准。创建标准包括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制度完备、防渗反邪、安全整洁和服务社会十项,总分100分,检查验收评分达90分以上为优秀,命名授牌为和谐寺观教堂示范点(单位)。
四是明确方法步骤。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申报及排查整治、健全规章制度、检查验收命名四个阶段,全市依法设立和登记的寺庙、宫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即依法登记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均可申报参与创建。
五是严格工作要求。创建评选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作为和谐寺观教堂评比表彰的硬性指标,有此类问题发生的不得参与创建评选;将创建工作与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相结合,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以规范管理推进和谐创建,促进宗教中国化。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