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区委书记文阁主持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会。
会议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分析了新时代广安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现状及短板,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强化措施,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开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一是要创造公平环境,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建立完善民间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向民间资本常态化推介投资项目,公开发布项目推荐清单,保障公平参与竞争。二是要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打造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区级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基金,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三是要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提速涉企审批;建立联系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工作机制,倾听企业意见和建议,开展精准服务;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和涉企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亲”“清”交往,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广安区委统战部 蒋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