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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山园区“四四五”工作法有序推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7 11:38:00   作者:原创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枣山园区采取“四四五”工作法,实行零审批、全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构筑疫情防线,有力有序推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园区民营经济恢复运行。

一是采取“四个一”措施。按照一行业一标准,制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建筑业等6个行业复工标准;按照一行业一专班,组建由园区党工委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6个行业工作专班,分类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问题;按照一企业一台账,坚持分类分批分量原则,建立民营企业生产、防疫、物资等工作台账700余个;按照一员工一档案,对辖区所有民营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检测、记录身体健康状况。

二是坚持“四个不得”要求。全面摸清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状况,坚持员工健康情况不清楚不得复工;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坚持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得复工;对民营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达不到封闭要求的不得复工;强化民营企业防疫物资、人员保障,坚持防疫保障不到位不得复工。

三是执行“五个一律”规定。严格执行员工未经防疫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工、未经备案非法开工的一律停工、员工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民营企业一律停工隔离、防疫措施执行不好的一律停工整顿、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问责的“五个一律”规定。目前,园区已复工复产民营企业231家,开展员工培训5000余人次;政务立案44人,书面诫勉2人,谈话诫勉3人,停职检查3人。

(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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