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区委书记文阁主持召开六届区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在民族领域、宗教领域的伟大实践和宝贵经验。
会议强调,一要全面深入学习。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热潮,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学、深入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宗教工作“九个必须”重要要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二要强化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始终将其放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来谋划推进。全区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扣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思路举措,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团结动员各族同胞和信教群众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排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力量保证,确保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懂、有人抓。
(广安区委统战部 蒋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