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一套机制运用。坚持区委领导,区委统战部牵头协调,13家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配合的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区委统战部牵头实施,区委组织部、区法院等14家单位参与的各自评价、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综合评价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夯实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责任。在人大、政协、工商联换届中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上,坚持凡进必评原则,严格依照评价程序和质量标准,扎实认真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明确了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同时,召开了由参与评价的单位、部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的前锋区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评价联席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参与评价单位的工作责任。
三是强化三项工作保障。强化工作指导,在工作推进中,区委统战部及时跟踪进度,适时督导检查,指导综合评价业务开展。强化工作要求,各参与评价单位紧扣时间节点开展评价;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健全档案资料,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在人大、政协及工商联换届对198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使用上,区委严格把关,坚持凡进必评原则,切实利用好评价结果,没有经过综合评价的一律不提名不使用,人选坚持在A评B评中选拔推荐,发挥综合评价的导向作用。
(前锋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