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持续做好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房屋安全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检查,查漏补缺。由统战(民宗)部门联合各相关镇(街道)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指导各宗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房屋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并督促场所做好隐患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值守,妥善处置。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值班制度,加强场所安全巡查,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