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用于我县兴隆镇“岳池米粉”有机专用水稻示范种植项目,惠及3个村,受益群众约5000人。我县“三强化”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建设,切实造福各族群众。
一、强化项目库建设。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村(社区)申报、乡镇(街道)审核、部门论证、部门审定、备案入库等流程,逐级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二、强化项目前期准备。根据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及时制定《岳池县兴隆镇“岳池米粉”有机专用水稻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租地、育种、整地等工作。
三、强化项目实施监管。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参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督促四川省银丰食品公司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建设,并要求设立项目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
(岳池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