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行为,7月13日,市民宗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调研组,赴岳池县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调研。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白小兵,市财政局副局长缪宇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岳池县观音寺,与场所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观音寺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收集了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要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对照《办法》规定,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场所财务行为,有效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定期以适当的方式公布场所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主动接受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