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成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牌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指导佛教界成立教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风整治相关工作,将规范化设立牌位工作作为教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思想引领。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教风整治暨“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动员会,学习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的共同倡议》、全省性宗教团体《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倡议》,对宗教界深入开展教风整治暨“崇俭戒奢”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宗教界持续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制发《关于全面排查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通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设立牌位开展自查自纠。市、县民宗部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宗教活动场所63处,排查出设立牌位的场所15处,均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