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进一步支持商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16 18:01:13 作者:原创 点击量: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
《意见》要求,要加强党组织建设,新成立的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并将党建工作写入商会章程;对单独新建的商会党组织,按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党建工作启动经费。建立党政领导联系商会制度,市级领导对所联系商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2个。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组建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商会,使商会组织覆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动商会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要创新经济服务,发挥商会组织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商会招商模式,出台商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商会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强商协会阵地建设,支持市内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将闲置的房屋以适当方式优惠租给商协会作为办公用房。加强商会人才建设,将商会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每年安排至少1个有关商会的培训班,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推动依规设立广安市仲裁委员会,实现民商事调解与仲裁有机衔接,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努力提升纠纷化解水平。
(市工商联 唐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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