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传道员、场所负责人、部分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就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管理、账本设置、记账方法等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并选派1-2个场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宗教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宗教财务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场所逐渐完善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报告、财务会审联签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场所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目前,我区5个宗教活动场所中有3个已开设对公账户。每年定期开展宗教财务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会计人员管理、账务账目、财务公示公开等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场所财务管理相关问题;三是抓财务管理责任落实。确定各场所负责人为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动态更新各场所财务人员信息,并落实宗教财务管理半年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宗教领域涉及财务的矛盾纠纷,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