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华蓥市民宗局大力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升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的要求,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和检测,对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赓即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建好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务求整改不漏一处。
提升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按照“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的原则,依托场所现有人员力量和防火消防设施,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起火现场人员能按照预案有效处置,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未起之时,坚决实现宗教场所“零火灾”的既定目标。
提升人员疏散逃生自救能力。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火场逃生自救培训和演练,通过多频次培训演练实现全体人员普遍掌握火场逃生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在每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正确疏散。
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按照“消防标示标志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求,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指示牌。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等方式,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和信教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常识,提升消防安全综合素质,营造稳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华蓥市民宗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