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县委统战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宗局局长邱宇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提高认识。《条例》的颁布是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更是四川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成果,有利于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贯彻落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主线,积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进少数民族服务站提档升级,积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岳池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