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岳池县委副书记、县长方飞剑主持召开十八届岳池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学深悟透、学懂弄通《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精准把握、准确运用。要通力合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加强研究、探索和创新,让《条例》在岳池落实落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岳池县人民政府、岳池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