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坚持重心下沉,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镇、村、组三级网络责任体系,在镇建立“同心驿站”、在张口楼村建立“同心会客厅”,在组建立统战信息员,确保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党政干部、宗教管理服务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三支队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统战会议精神等理论学习和培训。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共发放《宗教事务条例》100余册。
(岳池县石垭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