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宣传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
二是抓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镇村干部大会、学习研讨会等,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村干部等参加培训学习。
三是抓监管。规范引导民间信仰,落实民间信仰场所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统筹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扫黑除恶等工作,深化基层治理,把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工作质效。
(岳池县秦溪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