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武胜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委书记谭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理支撑。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教育和干部学法考法内容,持续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窗口服务单位等,在社会面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执行落实。相关部门、乡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与当前民族领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民族领域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民族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对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三是强化督导考核。要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乡镇、相关单位统战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相关部门、乡镇要加强《条例》的专题学习,并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贯彻实施,推动《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实落细。
(武胜县委统战部 统战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