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广安市组织宗教界专题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白小兵主持会议,市县民宗干部、全市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科、宗教科负责人用案例的形式,对《办法》逐条逐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与会人员,特别是宗教界人士和场所负责人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能力。
会议要求,要提高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办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要广泛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宗教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八五”普法宣传、“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双月”学习等活动,推动《办法》入脑入心。要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组织,加强人员管理、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