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9月29日,浓溪镇召开《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镇全体干部、各村(社区)常职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宣传《条例》等相关民族政策法规。
浓溪镇党委书记蒋亚军会上强调:一是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定期联系走访沟通,聚焦群众身边的“小事”“烦心事”,持续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要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在节假日、重要节庆组织各界人士联合村两委举办茶话会、坝坝会等活动,让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三是要全方位多形式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广泛利用微信群、融媒体号、宣讲小分队等形式,宣传党的理论,让党的最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真正做到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广安区浓溪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