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民宗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6次,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落实各自场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畅通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压实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检余次查30,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台账记录、餐厨内外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宗教场所限期整改落实,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明厨亮灶改造2处。同时,逢“6.19”民间庙会等重点时段,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定期召开宗教界“双月”学习会,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纳入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利用节假日和重大宗教活动节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岳池县民宗局)